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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電纜是指在規定試驗條件下,試樣在火焰中被燃燒,在一定時間內仍能保持正常運行的電纜。與通常的阻燃電纜的區別在于發生火災時,可繼續通電。
根據結構,重慶防火電纜分為二類:一類是典型的礦物絕緣,金屬護套結構的防火電纜。該電纜纜芯由一根或多根銅導體,其間置入氧化鎂組成,外用銅管做護套。其特點:防火性能優良,制造工藝復雜,價格較貴,一般用在特殊場所;另一類是普通防火電纜。該電纜絕緣由聚氯乙烯(PVC)、交聯聚乙烯(XLPE)組成,護套使用聚氯乙烯或低煙、低(無)鹵阻燃材料,并在導體和絕緣之間增加了防火層(云母帶),以增強火焰作用下的絕緣性。其特點:制造工藝簡單,價格低廉,是應用較廣的防火電纜;低煙、低(無)鹵防火電纜,是在交聯防火電纜的基礎上研制的,其結構與普通防火電纜相同,只是護套和絕緣層采用低煙低鹵或低煙無鹵材料代替聚氯乙烯等高分子材料。其特點:發煙量低,少許甚至無鹵酸氣體釋放,避免火災時因鹵酸氣體腐蝕造成貴重設備的二次損失,價格較高,一般用在地鐵、隧道、電梯等重要場所。
標準現狀目前各國采用的試驗方法大致分為兩種:一種是以IEC 331為代表的方法。如我國GB/T12666.6、英國BS67都屬于這一種。但BS67在IEC331的基礎上增加了噴水和機械沖擊試驗,試驗條件更嚴格。另一種是ISA1034為代表的試驗方法。
IEC60331:1994電纜試驗防火特性試驗標準規定,火焰溫度750°C,作用3h,電纜在額定電壓下能維持正常運行。
日本消防廳1973年頒布,1978年修訂的第7號公告規定,電纜防火試驗標準采用ISA 1034建筑構成部分的防火試驗方法,電纜需安裝在燃燒試驗爐內,按火災標準升溫曲線加熱0.5h(Z高溫度達840°C),電纜在額定電壓下能維持正常運行。
BS6387―1991在火焰作用下需保持電路完整性的電纜性能要求中規定,試驗裝置近似于IEC331.本標準包括三個燃燒特性,即單獨的防火特性,有水時的防火特性以及有機械沖擊的防火特性。單獨的防火特性試驗是分別在650°C火焰下燃燒3h,相應地將電纜劃分為A、B、C類。在950°C的火焰下能維持20mm短時間燃燒的電纜劃分為S類。在本試驗中,電纜被懸掛在火焰上面,并使其通電,若電路在試驗完成之前發生短路,則該試驗失敗。
有水時的防火特性是用一根固定在支撐金屬板上的電纜試樣來完成的。本試驗采用四點式燃燒器,火焰溫度650°C,電纜通電并被燃燒15min,隨后用噴壺噴水,再燃燒15mm,再用噴壺噴水。滿足本試驗要求的電纜,劃分為W類。
有機械沖擊的防火特性是將電纜固定在垂直平面的阻燃板上,阻燃板的水平進口偏離垂直方向90%借助于四點式燃燒器在阻燃板的底部提供火焰,火焰溫度分別為65 c、75.、950°C,相應的將電纜劃分為X、Y、Z.在燃燒15min期間,對試樣進行沖擊。例如,BSWZ類電纜表明是:B通過750°C,20min試驗;W通過有水時的防火試驗;Z――通過95°C,15min帶機械沖擊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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